借資登記行不行

借資登記行不行

有些夥伴們帶著滿腔熱血準備成立公司時,會希望公司的資本額越大越好,但畢竟不是每個人家裡都自帶石油,當我們資力不足時,身邊可能就有一種耳語出現⋯

 

『哎呀!先跟人家借一筆,登記好再還就好』

 

先講結論,這種俗稱「借資登記」的行為,是個損人不利己的餿主意。

有這麼嚴重嗎??我們來看一下

 

公司法第9條第1項:「公司應收之股款,股東並未實際繳納,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,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,或任由股東收回者,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 

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,如果

  1. 明明股東沒繳股款,公司做假資料騙說有繳
  2. 股東繳股款之後,公司把錢還給股東或讓股東自己拿走

所以跟親朋好友借錢,登記後馬上拿去還也包含在上面禁止的範圍。

 

根據法院的說法,股東如果借資登記後立刻返還,相當於公司本身沒有任何財產,這除了危害到交易安全,也會妨礙國家管理公司跟查核資本的正確性,損害社會大眾對於公司登記的信賴

 

雖然可能有人會認為,這樣的做法早已行之有年,也不是必然會受到追訴。但事實上,檢調機關近年來已有大力進行查緝,且後續司法程序除曠日費時外,也會造成各位夥伴人力物力等成本負擔。

 

因此於進行公司設立或增資時,千萬不能聽從借資登記的建議,並且注意各項法令遵循,在發展業務同時,避免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