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保契約履行,你需要「強制執行條款」

確保契約履行,你需要「強制執行條款」

作為企業夥伴,我想沒有人會否認契約的重要性。在交易過程當中,契約協議可說是一切的核心基礎,然而除了以白紙黑字清楚記載協議內容,避免雙方產生誤解外,「違約」發生時往往最讓人頭疼的。

無論「違約」是對方刁工tiau-kang故意抑或是情非得已,一般而言均需透過訴訟手段,才能要求對方依約履行或賠償違約損害,但訴訟一審、二審、三審下去,不僅曠日廢時,更須增加律師費用等成本支出。

為了確保契約順利履行,降低「違約」時所受損害,夥伴們與交易對手於針對如金錢、特定動產給付等特定事項締約時,得考慮於契約中依公證法規定,增訂「強制執行條款」,並請公證人做成公證書。嗣後於交易對手未依約履行時,即可依公證書逕行聲請強制執行,而不需先行提起訴訟,為後續紛爭解決獲取較為有利的位置。但夥伴們須注意,強制執行約款需表明給付事項,並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及其他應記載事項,確保強制執行條款之合法有效。

商業交易充斥者許多陷阱,但如能妥善使用各類規範制度,亦能對風險進行有效控管,為企業增加競爭上優勢。